为帮儿子还赌债女保姆盗窃多名雇主财物,获刑还禁入家政业!
2021-06-28
近日,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审结一宗保姆盗窃雇主财务案件,并发出全市首份家政服务领域从业禁止令。
三次盗窃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利用上门从事保姆工作之机,分别在 3 名雇主家中实施盗窃,共盗走价值 67339 元的财物。
第一次:翻箱倒柜窃取人民币 12000 元和美金 1000 元
2019 年 4 月,被告人李某在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某高尚小区中从事保姆工作,趁被害人梁某家中无人之机,先后多次在该住宅卧室梳妆台抽屉内实施盗窃,共盗得人民币 12000 元和美金 1000 元。
第二次:宅内搜罗窃取首饰珠宝及现金 8500 元
2020 年 10 月,被告人李某在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五邑碧桂园别墅区中从事保姆工作,趁被害人曾某家中无人,先后多次在该住宅内实施盗窃,共盗得一条项链(含吊坠)、四枚黄金戒指、一枚钻石戒指和人民币 8500 元。
第三次:趁雇主吃饭乘机盗取钻石戒二枚和现金 700 元
2020 年 10 月,被告人李某在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叶某家中从事保姆工作,趁被害人叶某一家在该住宅一楼吃饭的时候,李某乘机潜入三楼卧室内盗得二枚钻石戒和人民币 700 元。
据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之所以多次铤而走险在雇主家中实施盗窃,主要是为了把金器拿去典当行变卖后用以给儿子还赌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工作。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关于从业禁止的的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蓬江法院认为,家政服务通常表现为入户提供劳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了解雇主的生活习性及财产情况,其职业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对雇主忠诚。
被告人李某在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期间,利用其从事保姆工作的家政职业特定身份,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犯罪行为,反复多次窃取雇主财物,再犯可能性较大,故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禁止被告人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工作。